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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视察新《律师法》实施情况

信息来源:湘乡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5-27 16:30:04 点击数:

 

今年正值修订后的《律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推进《律师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526日,市政协政法系统委员学习活动小组部分政协委员对新《律师法》在全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视察。

上午,委员们在市政协主席李正国的带领下,实地视察了看守所、法院和湘原、法至、玉宇三家律师事务所,听取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下午,集中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律师代表,公、检、法、司负责人结合各自的实际,就新《律师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气氛相当热烈。参与视察的委员指出, 200861日实施的新《律师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律师准入和执业许可制度,明确了律师的职业使命,充实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内容,规范了律师执业的纪律要求,完善了行业管理和行政自律措施,从层面上重点解决了律师们普遍关心的“问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三大难题,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周建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贤等领导出席了下午的座谈会。周书记指出,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必然要求,政法系统各单位要以政协这次专题视察为契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律师权利真正得到保障和落实。

市政协主席李正国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李主席对前段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对公、检、法、司在贯彻落实新《律师法》上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李主席指出,当前政法系统各部门要提高对贯彻落实新《律师法》精神的认识,要出台具体的操作实施意见,来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司法局要加强对律师的行业监管,广大律师也要加强执业操守,依法执业,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多做贡献。李主席强调,专题视察是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职的重要载体,政协对《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体现了委员对当前法制建设的关注和重视。法贵于行,《律师法》是否贯彻落实关键在于我们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政协将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继续跟踪监督《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希望通过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好地促进政法系统行为的规范,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