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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村一辅警”工作实施情况监督的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08:42:31 点击数: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根据《政协湘乡市委员会2023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成立了监督调研组,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议、分赴各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村一辅警”基本情况

我市2018年底正式启动“一村一辅警”建设,至2019年3月基本完成“一村一辅警”的配备、招录、培训等工作,之后正式投入使用。自“一村一辅警”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一定程度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问题。我市23个派出所正式民警不足500人,因年龄结构老化等多种原因,各派出所在岗民警人员不足,驻村辅警的配置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的难题。二是各村治安状况有所好转,辅警对村上重点人群进行摸底管控,协助参与矛盾纠纷的处理,村级基层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三是辅警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了指纹补采、血样采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等工作,为公安基础工作夯实做出了贡献。四是辅警还参与了农村交通顽瘴固疾的整治、校园安保工作、法治宣传、预防电信诈骗、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反响较好。

1.人员配备基本齐全。我市现有行政村297个,设置驻村警务室297个,设村辅警岗位298个(山枣镇洪塘村因开展乡村振兴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示范创建增加1个岗位)。村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现在岗驻村辅警273人(缺岗25人),性别构成:男性辅警266人,女性辅警7人。年龄结构:平均年龄38岁,其中20-30岁的45人,30-40岁的129人,40-50岁的95人,50-58岁的4人。学历情况:大专和本科学历66人,中专和高中学历207人。

2.经费保障到位。运行经费按照“县为主、市统筹、省补助”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按人均保障标准(包括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6.5万元/人/年的标准拨付到位(其中省厅、湘潭配套资金各1万元/人/年)。据统计,每年我市支付驻村辅警工资等费用达1200多万元。所有村辅警全部购买“五险一金”,除此之外,人均可支配收入3.5万元/人/年。节日发放慰问物资,参照民警进行带薪休假。

3.选人用人基本把控到位。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招聘辅警,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辅警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规范了拟离职人员办理程序,离职时实行工作交接,警用装备归还。自“一村一辅警”实施以来,共辞退辅警人数7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对新入职村辅警上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工作纪律、保密知识、劳动关系等公共科目,根据岗位分类培训。

4.管理机制建立基本健全。市公安局成立了辅警办,负责村辅警的招录、培训、离职等管理,治安大队设立村警办负责业务的统筹指导。出台了《湘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湘乡市公安局关于规范辅警工资待遇的规定(试行)》、《湘乡市公安局“一村一辅警”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对驻村辅警工作职责、年度考核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操作性强。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驻村民警监督管理下,履行纠纷调解、重点人群管理、交通协管、安全隐患排查、治安巡逻等12项工作职责,派出所具体负责驻村辅警的管理、使用、教育、考核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1. 对”一村一辅警“工作定位有偏差。湖南省委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目的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解决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驻村辅警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入户走访、纠纷调解、重点人员管理、防溺水、交通协管、校园安保、安全隐患排查、防范犯罪宣传、治安巡逻、案件线索上报等,负责“辅警通”APP信息日常录入上报,主要是村级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和一定的警务工作内容。现实工作中,有关驻村辅警的招录、培训、考核、管理等基本上以公安局辅警办和派出所为主,形成了事实上的“驻村辅警的工作主要用于弥补基层警力不足”的局面。

2. 工作机制未理顺。根据湘潭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驻村辅警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驻村辅警每周驻村不得少于3.5天。调研走访中发现,全市大部分乡镇街道的辅警驻村时间不足,平均每周驻村时间只有一天左右,其余时间基本上呆在派出所,有工作需要时,村委会打电话联系,有的能及时到位,也有的见不到人。驻村辅警工作包含部分警务工作,警务工作不可替代,湖南省公安厅下发的《湖南省“一村一辅警”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由派出所具体负责驻村辅警的管理、使用,所以有关”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基本上由公安局辅警办和乡镇派出所包办,没有与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形成合力。信息难共享,工作难协同。

 3. 工作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辅警能力较强,有的能力差的甚至起负面作用。有少数驻村辅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派出所安排部署的日常工作敷衍塞责、应付差事,工作不实、不细,法律宣传不到位,村上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到位。从已经发生的案例来分析,就暴露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到位。矛盾纠纷事前预防不够,偏事后调处多,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警情通报、辅警通APP及纸质台账内容填写过于简单,缺乏基本要素,敷衍塞责多。

4. 业务培训力度不大。培训主要是市级的入职培训和集中培训,派出所有的每周例会时进行了问题解答和日常培训,有的就是纯粹的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不经常。

5. 考核管理不完善。辅警考核以公安局、派出所考核为主,乡镇、村委会、村上群众对辅警考核参与度不高,未向乡镇、村委会沟通反馈考核结果。考核中村上、群众测评分值占比偏低,群众对辅警知晓率低,不能准确评价辅警驻村工作。

、工作建议

1.统一认识,准确定位“一村一辅警”工作。公安局、乡镇党委、派出所、村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了解“一村一辅警”的来龙去脉,领会推行这一工作的目的意义,严格按照《湖南省“一村一辅警”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一村一辅警”工作。“一村一辅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以要求驻村辅警不能局限于“警”的身份,更要体现“村”这个中心。

2.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乡镇派出所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驻村辅警工作,和各村委会建立沟通机制,科学合理安排好各驻村辅警工作,让辅警既能如质如量完成派出所工作任务,又能完成村上工作任务,达到两全其美的目的。辅警驻村时间必须保证一周3.5天,严格按制度出勤,按工作职责落实,驻村期间接受村委会的工作调派,也便于村上群众来政策咨询、办事。建立驻村辅警驻村期间向村委会通报情况的机制。

3. 完善用人机制。加强驻村辅警入口管理和日常管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招录”入口关,进一步优化驻村辅警队伍结构。积极选聘当地户籍、口碑良好的村(社)干部、退伍军人充实到辅警队伍,确保新录辅警政治品行好、身体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属地情况熟。二是要不断吐故纳新,加强驻村辅警队伍的“新陈代谢”,要及时把不适宜继续从事驻村辅警工作的人员调整出去,把积极履职、工作作风扎实细致且工作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吸收到辅警队伍中来。三是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建议市公安局在招录民警中落实这一规定。

4. 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市乡两级辅警培训,科学合理地研究制定“一村一辅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做好技能培训和体能训练。市公安局集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培训。各乡镇派出所统一建立例会制度,在日常工作安排部署的同时,要组织日常例会培训,培训内容重实用性和操作性,现场处置、个案处理、相互交流。

5. 完善考核制度。完善驻村辅警工作量化实施办法,对辅警考核要充分听取乡镇、村委会及群众意见,提高乡镇、村委会和村上群众对辅警的测评、满意度的考核权重,对连续考核表现优异的辅警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推优入党,落实奖惩机制、末位调整等有效措施强化队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