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办公室 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
根据《政协湘乡市委员会2023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我们组建“推进园区改革,加强要素保障,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调研组,对湘乡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情况,所面临体制机制和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湘乡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持之以恒推动产业大发展,已形成“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成功打造了电力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医疗器械产业园、绿色建材与循环经济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等一批专业特色“园中园”,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经济稳定增长。202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4.65亿元,同比增长10.92%,税收收入完成10.75亿元,同比增长8.13%。2023年1-10月税收收入完成9.38亿元,同比增长22.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297.4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1.81亿元,同比增长13.95%;招商引资完成55.22亿元,同比增长77.4%;进出口总额完成9.68亿元;亩均税收9.18万元,增幅33.35%。研发经费生产总值占比13.14%,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61.32%,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比58.9%,全员劳动生产率50.13万元。
(二)产业发展动能强劲。2023年1—11月,共签约项目27个,合同引进资金55.22亿元。 城西绿色化工片区成功获批,以裕能新能源、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心(镁产业园)项目为依托,正在全力培育新型产业,打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三)项目建设推进有力。2023年实施重点建设项目47个,年度投资74.05亿元,截至10月,前期项目6个、在建项目15个、竣工投产项目26个,已完成投资68.13亿元。 集中精力攻坚专业特色园区建设,湖南裕能、能星(纬量)、镁基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园、湖南电器检测所、埃普特北区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创普四期等重点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启航纳米新材料项目、深圳清研锂电池拆解基地等项目已实现投产。
(四)要素保障全面强化。积极开展土地报批工作,全力保障裕能、能星、创普3期等项目用地;有序推进“三类”用地清理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6宗236.87亩,完成75%,完成处置低效用地处置6宗253.35亩,完成73.2%,闲置土地173.17亩全部处置到位。协助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湖南启航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已进入项目储备库;协调金融办和银行举办政银企对接会,搭建银行和企业沟通的平台;加大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目前已引进湖南泓裕科技人才团队,已培育电力湘军劳务团队、埃普特博士后国家工作站、埃普特神经外科产品研发团队,为80余家企业引进科研、管理、技术类急需紧缺人才229人。
(五)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规范管理制度、配齐窗口服务人员、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全程帮代办”服务,2023年1-11月,共计办结项目立项审批123个、发放各类许可证16个、其他审批事项29起;办结企业、个体登记、变更等事项829次,完成帮代办200余次。
(六)园区改革情况
(1)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9个减少至7个。部门副职由原来的40名减少至15名,原来享受部门正职待遇6人、部门副职7人降为一般人员。通过清退临时人员、减少市直部门派驻人员,园区员额总数由年初的164人减少至140人。
(2)人事改革。坚持以岗定责,设置竞聘岗位76个,对岗位的具体职责职能进行了详细明确,让干部对岗位职责知责。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设置5个系数档次,0.8系数的减少6人,0.7降为0.6的有7人,6名待岗人员半年内降为0,实现待遇“能高能低”。坚持以岗定人,除市管干部、临近退休人员、派驻人员以外,82人全体参与竞聘,落聘6人,实行“待岗”处理,6个月不享受绩效薪酬。
(3)薪酬改革。取消原来明确的8名其他岗位部门负责人待遇,将15个重要业务岗位专干的系数提高为副职待遇。打破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做法,在绩效薪酬总额中提出30%左右设立专项绩效,重点奖励“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突出了向项目一线、业务岗位倾斜。
(4)“放管服”改革。设立园区规委会,产业项目闭环审批,基本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今年新增赋权事项10项,园区承接赋权事项达到63项。畅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采取预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联合督办等方式,审批时限大幅度压缩。
(5)社会事务改革。园区246项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已于8月底移交至相关市直部门和行政区域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从繁杂的社会事务中脱离出来,实现“轻装上阵”、集中精力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商服务等主责主业。
(6)要素市场化改革。积极落实“潇湘财银贷”政策,建立企业白名单18家,累计发放贷款1800万元;巨强科技、创普科技等4家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培育、推动园区企业规改股、股上市;鼓励企业申报低碳产业、清洁能源、技能环保等领域贷款,建设绿色金融园区。鼓励巨强科技、嘉寓门窗、鼎峰机械等企业利用自建厂房建设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引进中化学、建工集团与化工集团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化工园区的建设、营运、管理。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员工招聘会34场,为企业引进相关专业人才245人。
(7)财政体制改革。重新修订《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湘乡市经开区与市管国有企业利益理顺方案》,厘清与城乡集团等市管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
(8)投融资改革。市人民政府授权绿色化工集团作为园区的投融资平台对园区进行投资开发经营,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市场化、基金化思路,推行园区资产管理实体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小管委会+大公司”管理运营模式,原经建投等国有企业实现去政府融资平台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管理改革有待优化。
1.全员聘任、薪酬改革未执行到位,超编人员未安置好。
2.政府工作部门撤消派驻机构后执法和服务未归口统一管理。
(二)要素保障有待加强。
1.发展空间不足。园区可供用地不多,现有“三类用地”处置难,存在批而未供土地,低效用地未处置到位。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学校、农贸市场等尚未建设。
2.园区水、电、气建设投资大,保障较为乏力;价格比同类园区高,企业使用成本偏高。
3.资金缺口大。园区目前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以及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较多资金,现有财力难以支撑发展所需。支持企业融资方法不多,园区企业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办理贷款难。
(三)政务环境、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1.“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不够完善。10个单位赋权湘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63项审批事项,尚有7项需到原单位办理。
2.园区服务体系未搭建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优惠奖补政策未及时兑现,职能部门到园区检查过多,部门协调不畅,因消防标准调整,老厂房消防检查难达标。
(四)投融资机制尚未理顺。
市人民政府授权绿色化工集团对园区进行投资开发经营,但目前只承担了化工片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红仑等其他片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大。城乡集团仍承担了纬量和镁基项目垫资建设任务。
(五)部分资产利用率不高。
电力产业园总部大楼B栋整体闲置,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四期部分闲置。
(六)科技创新政府投入不足,科技型企业培育不够,科技成果不多。
三、建议和意见
(一)做好园区规划。以规划为引领,高标准超前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促进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推动园区产业集约、集聚、高端发展。
(二)深化园区改革。理清职责边界,优化组织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湘乡经开区改革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推进园区基础性、结构性、制度性变革,建立“小管委会+大公司”管理框架,激发活力、增强动力、优化生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发展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园区服务业协同发展,推进产城融合,增强园区发展活力,增强园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加强能源保供,推动园区企业天然气合理用价,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推动调区扩区,进一步释放发展空间,保障发展需求,保证项目有土地可供。推进园区“三类”用地清理处置,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促进低效用地腾退出清。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意识,全方位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推进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全程实施闭环管理,强化服务措施,坚持“五到”理念,即“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主动报到”,推行项目落地“四即”模式,即“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建立“首违免罚”“免申即享”“绿色通道”和“容缺承诺”机制,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建议原按属地原则执行的执法和服务以及社会事务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减少多头服务管理。
(五)加强项目招商,提高资产利用率。大力推进“湘商回归”专项行动,加强产业链招商,着力推进电力产业园总部大楼B栋和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四期项目招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六)推进科技创新。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出台科技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提升园区和企业竞争力。